扬州江都实验小学建乐校区招生通告

导语 江都实验小学建乐校区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30日—8月3日,报名地点为江都区实验小学建乐校区(广州路32号)。

  一、入学条件

  1.年龄: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适龄儿童随父母居住在我校建乐校区施教区内,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为房屋产权所有人。

  (建乐校区施教区为:龙川南路以西,老宁通高速以北,新通扬运河以南,西至芒稻河,建乐村。)

  注:①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认定。)

  ②施教区内持有本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产权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建乐校区范围内到进修附小)。

  二、报名时间

  7月30日—8月3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2:30—5:30

  三、报名地点

  江都区实验小学建乐校区(广州路32号)

  四、报名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儿童,在父母的陪同下携带下列证件(均只需原件)到上述地点报名。(请自带黑水笔)

  1. 儿童家庭的户口簿(含户头页、儿童监护人页、儿童本人页);

  2. 儿童父母结婚证(或其它婚姻证明);

  3.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 房屋产权材料:

  ▲一监房产认定:房屋产权人为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仅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监房产认定: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提供儿童父母及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无房产证明;

  ▲三监房产认定:房屋产权人为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需提供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儿童父母及儿童本人在江都城区无房产证明。

  ** “无房产证明”以江都区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为准,请需要的家庭带齐身份证提前至江都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窗口或自助打印均可,无费用)

(需提供的房产证明材料对应表)

  五、录取办法

  适龄儿童报名后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于8月15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经城区小学招生办公室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六、特别提醒

  1.为避免人员聚集拥挤,保障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实行错峰报名。请于7月28日-29日带儿童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建乐校区北门传达室领取报名预约单和信息登记表,领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并请按预约单所标注的时间段前往指定地点和窗口报名。

  2.因疫情防控需要,一名儿童只能由一位家长陪同进入校园,家长和儿童进入校园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预约单及填写好的信息登记表,接受体温检测,查验行程码和当日苏康码。

  3.请有序停放车辆,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4.天气炎热,请备好防暑降温物品。

  七、咨询电话

  建乐校区招生期间热线:0514-8683556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小学入学】获扬州各区县市小学招生政策、信息登记入口|施教区|报名时间|材料|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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