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区仙女镇中心小学2022年招生通告
导语 扬州江都区仙女镇中心小学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30日——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一、入学条件
1.年龄: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江都区仙女镇中心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的父母为产权所有人,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3.适龄儿童父母在江都城区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
4.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等,由教育局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就读。
5.学校施教区内持有本地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产权房的,由监护人携带居住证、工作证明、纳税证明、租房合同等材料到报名处咨询,经审核材料属实按照报名流程报名。
二、招生范围
仙女镇中心小学东校区:原仙女镇中心小学和花园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引江路以东、老通扬运河以南、新通扬运河以北,东至砖桥界,包括龙川广场部分)
仙女镇中心小学北校区:东至G233、南至老通扬运河(新都北路以东、华山路以北)、西到高水河、北至双沟河
三、报名时间
7月30日——8月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四、报名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儿童,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下携带下列证件到校报名:
1. 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必备);
2. 第一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必备);
3. 经初教科验核的保教手册;
4. 幼儿接种卡。
◆ 监护人在报名登记结束后需签订承诺书,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可信。
五、录取办法
新生报名后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于8月15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经城区小学招生办公室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六、报名地点
江都区仙女镇中心小学东校区
江都区仙女镇中心小学北校区
七、咨询电话
东校区:0514-80331790、0514-80331852
北校区:15952548151
咨询监督电话:0514-86532691、0514-80802822
八、防疫要求
招生期间,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指挥,从严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1.每名适龄儿童只能由一名监护人陪同办理入学手续。监护人进入校门前,必须出示并由学校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凡是缺少其中一项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监护人和适龄儿童进入校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保持一米的安全距离。凡是有咳嗽、发热、乏力、呕吐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办理入学手续时,要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聚集、吵闹。入学手续办结后,要尽快离开学校,不得在校内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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