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要求及时间

导语 扬州广陵区人才购房补贴采取“先购房,后补贴”的办法。人才在全市范围内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详见正文。

  扬州广陵区购房补贴申请要求

  (1)、采取“先购房,后补贴”的办法。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住建部门的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为准。

  (2)、申请购房补贴的房产须是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

  (3)、人才在全市范围内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其引进5年内未购房或者购房后未申请购房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

  (4)、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所购房屋在享受补贴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享受购房补贴后,人才须继续在我区企业工作满5年,不满5年的,按实际服务年限每不满1年20%的比例退还购房补贴。

  (5)、人才购买或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且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实际购房金额低于申请购房补贴的,按实际购房金额发放。

  (6)、人才层次认定后,在购房补贴申请时限内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继续申请相应层次人才认定,未购房的可按新的标准一次性享受购房补贴。

  补贴政策时间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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