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扬州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扬州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方式

提取材料

共同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卡

3、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

4、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其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

下列提取还应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类:

扬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扬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携带规定的证明材料到中心指定的窗口申请

2、中心对职工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复核后,签署审批意见。

3、职工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卡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亲属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支出。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亲属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全额提取:

扬州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间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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