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要到市外医院就医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导语 扬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市外医院就医需要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及由指定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填写的《扬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扬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受委托人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及由指定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填写的《扬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在异地转诊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异地转诊就医备案。异地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包括:

  1、全市职工医保可在以下医院办理异地转诊手续: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扬州市中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宝应县人民医院、高邮市人民医院、仪征市人民医院。

  2、其他办理异地转诊医疗机构的范围及权限按照属地管理进行区分:

  (1)市区医保: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扬州市江都中医院、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扬州市江都区第四人民医院(限精神类疾病)、扬州东方医院、扬州友好医院、扬州友好医院(邵伯)、扬州洪泉医院、扬州华东慧康医院。

  (2)宝应医保:宝应县中医院、宝应县第二人民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宝应县运西人民医院(限精神类疾病)。

  (3)高邮医保:高邮市中医院、高邮市第二人民医院(限精神类疾病)、高邮市妇幼保健院。

  (4)仪征医保:仪征市中医院、仪征市第二人民医院(限精神类疾病),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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