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电动自行车不上牌处罚吗

导语 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市民可以就近前往便民服务网点上牌。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除了带牌销售商店可以上牌以外,市民朋友还可以就近前往公安机关的便民服务网点上牌。如果是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不予上牌。

  提醒:不购买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不购买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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