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导语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异地就医需要身份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等材料。

  (一)备案流程

  1、经办窗口备案: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在经办窗口填写《扬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经办人员审核参保人提供的备案材料,并根据参保人填写的信息进行备案登记。

  2、不见面备案:可通过网上备案的方式,将备案材料、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等上传至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将在下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备案。

  (二)已备案的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才能直接结算或报销。异地就医费用有以下两种结算方式:

  1、刷卡直接结算: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2、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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