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导语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可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外就诊人员以及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参保地设区市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以户口迁入异地为准)。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工作或学习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或单位派驻证明)。

  4.异地转诊人员: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设区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签章的《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申请表》)。

  5.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在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务工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签署承诺书,执行承诺补充制备案)。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结算即可,解除了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发票可能遗失等困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就医】可获扬州异地就医办理指南、异地就医备案入口、报销指南(比例+流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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