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适用人群

导语 在外地发生的未能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可以携带医疗收费票据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报销。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外就诊人员以及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参保地设区市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以户口迁入异地为准)。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工作或学习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或单位派驻证明)。

  4.异地转诊人员: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设区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签章的《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申请表》)。

  5.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在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务工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签署承诺书,执行承诺补充制备案)。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有什么好处?

  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结算即可,解除了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发票可能遗失等困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就医】可获扬州异地就医办理指南、异地就医备案入口、报销指南(比例+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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