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标准

导语 扬州符合条件可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可到经营所在地的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申报。

  补贴期限: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补贴标准: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补贴标准结合年初预算安排,编制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补贴标准、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会商市财政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对初次创业租用经人社部门认定创业孵化基地的高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在创业孵化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经营主体,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每年据实给予一定的场地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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