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工生育保险检查项目费用标准一览表

导语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含并发症、合并症),实行按单元、按病种定额付费。

医疗机构

项目

标准(元)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产前检查

900

住院分娩

顺产

3200

剖宫产

4500

流产引产

妊娠不满2个月

400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

700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

1900

妊娠满7个月

2800

计划生育手术

放置宫内节育器

180

取出宫内节育器

180

经宫腔镜取环术

1900

避孕药皮下埋植术或取出术

200

输卵管结扎术

800

输精管结扎术

500

输卵管复通术

1000

输精管结扎术

900

三级

医疗机构

产前检查

1100

住院分娩

顺产

3500

剖宫产

5000

流产引产

妊娠不满2个月

480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

850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

2300

妊娠满7个月

3200

计划生育手术

放置宫内节育器

200

取出宫内节育器

200

经宫腔镜取环术

2000

避孕药皮下埋植术或取出术

200

输卵管结扎术

1000

输精管结扎术

600

输卵管复通术

1200

输精管结扎术

10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扬州生育保险缴费+报销指南、生育待遇(医疗费用+津贴+营养补助)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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