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耕地占用税申报办理指南

导语 扬州耕地占用税申报办理材料有哪些?办理流程有哪些?办理地点在哪里?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耕地占用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获准占用耕地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 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办理材料

1、《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2、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4、享受耕地占用税优惠的应提供减免耕地占用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需要提供实际占用耕地的相关证明的材料。

办理流程

1、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当场办理,在相应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涉税事项业务章。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在各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办理。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随时提交。

办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

扬州地税办税地址一览(办公时间)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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