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攻略

导语 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提取申请材料有哪些,提取流程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类:

  1、购买自住住房

  2、建造自住住房

  3、翻修自住住房

  4、大修自住住房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非住房消费类:

  1、退休;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以上;

  4、职工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5、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

  8、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限父母、子女,下同)患有医保规定范围的特殊病种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10、其他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

提取材料

  必须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卡

  3、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

  4、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其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

  下列提取还应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类:

  扬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扬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注意: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委托证明

  提取流程

  1、职工携带规定的证明材料到中心指定的窗口申请

  2、中心对职工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复核后,签署审批意见。

  3、职工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卡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亲属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支出。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亲属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以上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支出。

全额提取:

  扬州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间

  1、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提取一次

  2、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采取每年两次批扣或按月划扣还贷的形式直接划账还贷。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一年最多办理两次,每次可提取不超过半年租金额度的住房公积金。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日期以主要材料的日期为准。

  提取地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营业部

  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98号

  电话:0514—84680856

  中国工商银行扬州个人信贷中心

  地址: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北

  电话:85128373

  工商银行仪征浦东支行

  地址:仪征市仪化长江东路

   电话:83213372

  扬州市各县区服务机构名录

  各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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