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扬州公积金还贷提取范围

导语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系列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的新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商业贷款本息。

  对象范围

  职工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下列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一)职工本人;

  (二)配偶;

  (三)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

  提取额度

  当期提取总额(含职工本人、配偶及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不超过当期实际归还住房贷款的本息之和。一年最多可办理两次。

  特别注意:父母配偶子女共同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的前提是必须拥有房屋共同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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