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

导语 扬州新生儿医保报销的比例和范围是什么?有哪些具体规定?跟着本地宝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

  一类门特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类同住院医疗待遇;二类门特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70%,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总额为2000元

  二、住院报销范围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23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首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为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至23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10万元至23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按规定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23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三、大病保险报销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5万元,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实行累加补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15万元(含)报销60%

  15万元以上报销65%

  恶性肿瘤、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患者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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