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导语 扬州市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贷款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扬州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办理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需面签单身承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户口簿;

  3、已登记备案的买卖契约;

  4、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5、解交首付款至监管账户的凭证;

  6、原房屋权属证书、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7、卖方及共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二次贷款职工需提供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及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说明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贷款应当在房屋权属变更后30日内;

  2、交易资金未实行托管的,提供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已过户的房屋权属证书;

  3、纯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组合贷款提供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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