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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居住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4-03-13 17:07:27
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扬州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依法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或在扬州求学、培训、就医、探亲等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或所在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①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②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或所在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2、居住地派出所或受理点接到办理居住证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在居住证系统完成证件受理工作,形成制证信息,打印受理回执交申领人;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现场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3、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治安(户政)大队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点提交的居住证申领信息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确认通过或不通过。

4、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治安(户政)大队在接收到证件制作公司配送的居住证后,认真清点、核对数量,并在2个工作日内分发到各居住证受理点。

5、各居住证受理点收到证件后,应当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或上门发放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发放给申领人。发证时应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读卡校验,将证件发放信息维护到系统,并收回居住证受理回执。

网上办理流程

1、微信搜索进入“扬州公安微警务”,点击首页菜单栏“微服务”-“治安”

2、选择“居住证办理”,注册登陆个人账号后,根据指示线上提交相关材料

3、经过审核后方可完成居住证申请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告知申领人

对申领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

办理地点

扬州市汊河派出所

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吉安路136号

0514-87840014

邗江区公道派出所

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

0514-87391309

邗江区邗上派出所

扬州市邗江区邗城路

0514-87895994

扬州市各区县派出所电话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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