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拟在扬州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员,年满16周岁的应当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
江苏实行全省“一证通”制度,居住证全省通用,在本省外市已经办理过居住证的,无需重新办理,但应当凭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应当根据本人实际的居住类型,提交相应的居住证明
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现场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网上办理流程
1、微信搜索进入“扬州公安微警务”,点击首页菜单栏“微服务”
2、选择“居住证办理”,注册登陆个人账号后,根据指示线上提交相关材料
3、经过审核后方可完成居住证申请
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告知申领人
对申领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按照省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工本费。
注:回复关键词请关注【扬州本地宝】公众号后在对话框发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扬州居住证网上办理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流程/费用、办理地点、常见问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