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元旦期间疫情防控措施
导语 12月3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12月3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鼓励员工在工作地休假。各地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保障工作。为春节期间加班的职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和调休。
通知还指出,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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