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建造翻新大修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导语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如实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除提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商业银行实名借记卡等。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如实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除提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需面签单身承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户口簿、商业银行实名借记卡外,另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

  1、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手续;

  2、工程预算;

  3、合法有效的保证材料;采用自然人担保的,另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下同)。

  申请办理贷款应当在住房修建完工之前。

  拆迁安置房贷款:

  1、拆迁协议;

  2、拆迁安置结算清单(会办表);

  3、合法有效的保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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