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导语 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最新消息:

  2023年2月20日,扬州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通知》第五条提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20%(双缴存职工家庭由60万元上调至72万元,单缴存职工由36万元上调至43.2万元),原人才及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上浮。”

  另外,关于印发《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指出:

  贷款额度的确定应同时遵循以下规定:

  (一)不超过市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额度;

  (二)不得高于按照职工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或家庭收入的50%;

  (三)不得高于按照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四)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提取和首付款的总额不得超过住房的实际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总额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的50%;拆迁安置房贷款的,拆迁安置房总价款按安置房实际价款减拆迁补偿后计算;

  (五)多人合资购(建)房的,按其产权份额计算可贷额度;

  (六)职工及配偶只有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市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额度的60%;职工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视同双职工缴存确定贷款额度;

  (七)其他需要政策性支持的贷款,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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