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多少年

导语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的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出房屋剩余使用年限。

  1、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

  2、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收入、无还贷方面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还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最长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还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

  3、借款人的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出房屋剩余使用年限。

  补充: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及相应档次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合同利率不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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