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度计提工资于次年发放汇算清缴能扣除吗

导语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当年度计提的工资于次年发放,汇算清缴能扣除吗?

  答: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

  上一年度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次年发生销货退回,还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吗?

  答:可以正常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不会对已经申报的结果造成影响,如实申报即可。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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