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哪些驾驶人需要参加审验

导语 需要参加审验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需要参加审验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哪些人需要参加审验?

  ①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②AB证以外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③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驾驶证】可获扬州车驾管业务办理操作指南、电子驾照申领、常见问答等内容。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