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申请流程
导语 在缓缴期限内,参保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填写《江苏省特困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提出申请。
(一)申请途径
在缓缴期限内,参保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填写《江苏省特困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时间
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参保单位,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退回4月费款。对已征收的费款需要退费的,无需申请,由税务部门提供单位账户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职权按程序批量发起退费。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相关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时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即可获取扬州社保个人账户查询、社保缴费标准、参保指南、网点查询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