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乘用车购置日期如何确定

导语 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补充内容: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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