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会影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金额吗

导语 2022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上限确定,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即可,按上限缴费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缴费档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2470元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此次调整只涉及到缴费基数上限的调整,缴费基数下限已于去年公布并执行,因此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在缴费基数下限和上下限之间缴费档次(在12档次基础上增设此次基数调整上限档次)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缴费基数下限和上下限之间缴费档次由各设区市确定)不会受到此次调整影响,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缴费基数上限缴费的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确定缴费档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可获扬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社保缴费入口,缴费流程,缴费基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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