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如何使用个人分账户资金缴纳保险费

导语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按年度从个人分账户资金中返还。

  保障对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从个人分账户资金中按年度退返其个人缴费。

  补充提醒:

  保障对象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用于保障对象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征地】可获扬州被征地农民社保筹资标准、保障方式(职工/城乡)、常见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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