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社会保障对象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个账余额怎么处理

导语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已经可以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后,个人分账户有余额的要一次性返还。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其个人分账户有余额的,一次性退还本人。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其个人分账户有余额的,个人分账户余额一次性记入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核定个人账户养老金。

  ➤社会保障对象去世的,其个人分账户资金本息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提醒:保障对象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前个人分账户已无余额的,由其本人按照规定继续缴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征地】可获扬州被征地农民社保筹资标准、保障方式(职工/城乡)、常见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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