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育津贴领取期限

导语 扬州生育保险报销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以上且生育时仍在缴纳的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女职工。

  目前女职工生育险报销截止没有明确的时间显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0个月,且生育时有在缴纳可申请报销。(建议大家还是及时进行报销哦~)

  补充: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1)选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2)提交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

  (3)失业女职工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未就业配偶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以及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保(合)情况证明。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工作机构应当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扬州生育保险缴费+报销指南、生育待遇(医疗费用+津贴+营养补助)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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