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扬州选聘公交出行体验官的公告(时间+条件+范围)
导语 扬州公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50名“公交出行体验官”,对公交线路的营运服务、安全行车等方面进行体验和评议。详见正文。
关于选聘公交出行体验官的公告
为全面提升公交服务品质,打造优秀服务品牌,促进公交企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50名“公交出行体验官”,对公交线路的营运服务、安全行车等方面进行体验和评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居民、师生代表、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共计50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年龄18—60岁,公道正派;
2、关心公交事业发展,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出行方式;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4、具有一定的语言和书面表达能力,会使用电脑、手机等网络通讯工具。
三、出行体验官职责
1、市民乘车体验方面。收集市民意见和建议及“随手拍”信息,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公交集团相关部门;
2、监督服务质量方面。对发现的公交营运服务等问题进行记录并反馈,包括安全行车、文明服务、营运秩序、车容车貌、场站设施等;
3、收集民情民意信息。对市民提出的有关公交运营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并向公交集团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4、委托其他工作方面。协助参与公交集团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聘用管理
1、由扬州公交集团颁发聘书,聘期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表现,自愿优先续聘。
2、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多次不参加公交出行体验活动;
(2)在监督、反馈过程中不实事求是、不客观公正;
(3)本人提出不再担任公交出行体验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有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公交出行体验官。
五、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至荷叶西路2-1号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5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及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包括:人大代表证、政协委员证、社区工作证(或工作证明);教师证或学生证,社区居民无需提供。
2、网络报名:报名者通过电子邮件将身份证及身份证明电子档发至电子邮箱:516306450@qq.com。邮件标题注明“公交出行体验官报名+报名身份(如人大代表/社区居民/教师等)”,邮件正文注明“姓名+联系方式”。
六、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2日—7月16日止。报名咨询电话:0514-80973015 詹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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