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指南(资料+手续+地点)
导语 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牌指南来啦!扬州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便民服务网点一览详见正文。
扬州电动自行车上牌指南
1、 电动自行车不上牌处罚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除了带牌销售商店可以上牌以外,市民朋友还可以就近前往公安机关的便民服务网点上牌(附后)。如果是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不予上牌。
2、电动自行车上牌资料
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并现场交验车辆。代理人代理的,同时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书面委托。扬州地区以外的车主还需要提供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扬州新国标电动车上牌规定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上绿底白字、白色边框的牌照。
上牌需要的手续:车主居民身份证、购车增值税发票、车辆合格证(有3C认证)、所购车辆(需安装好脚踏)。
驾驶员资格:16周岁以上的居民,不需要申领任何驾驶证件。
新国标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上蓝底白字,蓝色边框牌照。
上牌需要的手续:车主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机动车车辆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3C认证)、交通强制保险、所购车辆。
驾驶员资格: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可以申领摩托车驾驶证。
新国标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上黄底黑字、黑色边框牌照。
上牌需要的手续:车主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机动车车辆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3C认证)、交通强制保险、所购车辆。
驾驶员资格:18周岁以上的居民,申领摩托车驾驶证。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公安机关便民服务网点
警方提示
除上述公安机关便民服务点外,各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店均可以带牌销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扬州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牌规定+线上预约+上牌地点|材料|流程、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