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离婚可以在江苏扬州办理离婚吗

导语 扩大试点城市后,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以下是离婚登记材料说明。

  外地人离婚可以在江苏扬州办理离婚吗?

  答:可以。

  1、一方户籍为扬州市户籍:

  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片复印件写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结婚证、离婚协议到扬州市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江苏省的内地居民:

  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

  3、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内地居民:

  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居住证申领地住址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县(市、区)级行政区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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