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事注意事项

导语 围绕婴儿,将涉及5个职能部门办理的多个出生“单事项”集成为出生“一件事”, “减环节、 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扬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事注意事项

  1、只申领了出生证,未办理落户、参保、社保等业务的新生儿,因线上线下涉及的材料提交方式不同,暂不可申请出生一件事联办。

  2、超过半年未申领出生证的新生儿,因需增加其他辅助材料才能办理出生证,暂时不可申请出生一件事联办。

  3、分娩医院所在地市如与落户方户籍地不同,申报将涉及跨市办理,请慎重确认信息维护情况,跟进业务办理消息,确保反馈消息及时查看并处理。

  4、参保成功后,需用户登录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选择缴费人为新生儿,进行代人缴费。

  5、如参保年限选择了次年,但新生儿因需使用参保报销时,可前往参保社区,补缴本年参保(需出生三个月内)。

  6、《社保卡》为默认邮寄,申请者需确保收件人联系方式畅通,如长期未收取材料,可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推荐阅读:扬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事指南- 扬州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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