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

导语 不清楚如何办理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以下此文带给大家的就是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对象:工作场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或建制镇的自由职业者及其他无单位依托的人员统称为个人缴存者,可自愿申请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个人缴存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权属证书(或暂住证)和本地社会保险近一年缴纳明细材料到所在辖区分支机构申请个人缴存。审核通过后,填写《扬州市个人缴存者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申请(登记)表》,并签订《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

  缴存基数: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其自行申报

  缴存比例:个人缴存者的缴存比例由其自行申报,缴存比例为10-24%。

  缴存方式:采取委托代扣的方式,每月提前将缴存资金按时、足额存入已关联的个人银行借记卡账户,由委托银行于每月约定日期(一般为每月20日,特殊情况顺延)进行扣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扬州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基数、办事入口、公积金提取攻略和额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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