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导语 扬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多少?扬州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少?扬州本地宝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扬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4、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还可获取扬州失业保险在线申领指南,领取条件、领取期限、领取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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