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补助金领取须知

导语 今年由于疫情的原因,国家特地下发失业补助金政策,扬州失业补助金在领取方面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具体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扬州本地宝来为您解答。

  扬州失业补助金

  领取注意事项:

  (1)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且不与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挂钩,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2)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费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3-6月份之间,可以参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标准享受临时价格补贴;

  (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时,无须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材料,但原用人单位在办理退工手续时,应填写失业人员失业原因或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还可获取扬州失业保险在线申领指南,领取条件、领取期限、领取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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