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扬州养老金调整办法

导语 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布《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政策,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办法是什么?扬州本地宝来为您解答。

  此次养老金调整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全省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将惠及我市54.8万名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

  调整总水平与去年基本一致

  根据调整方案,今年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采取去年的框架结构,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

  固定额部分标准与去年一致,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仅25年以上部分挂钩标准略有提高。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注意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挂钩,与去年一致,有利于进一步缩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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