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医保缴费指南

导语 扬州医保缴费比例是多少?缴费标准是什么?缴费年限是多久?扬州本地宝为您解答。

  扬州医保缴费指南

  一、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

  1、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

  2、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工资收入高于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3、低于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二、缴费比例: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三、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参保后须连续缴费至本人法定退休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按规定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之和)须达到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一次性缴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方式:

  参保缴费方式

  1、普通城乡居民和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以所在社区、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保费代征工作;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在校学生及托幼机构儿童,以所在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保费代征工作。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和相关缴费手续。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筹集和政策宣传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相关工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扬州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指南,参保关系转换,医保常见问题等内容。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