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补助金补贴标准

导语 扬州市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补贴标准按照参保年限的不同分750元/月以及450元/月。

  扬州市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1、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20年2月份我市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750元/月;

  2、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20年2月份我市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30%,即450元/月

  3、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同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执行。

  4、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费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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