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扬州部分地区禁放烟花爆竹通知
导语 自2021年1月1日起,扬州市区将扩大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范围,并在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扬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将生态科技新城区域纳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扩大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范围
1、实施时间: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禁放范围:
生态科技新城廖家沟至壁虎河水域与京杭运河交界处以东,夹江以北、以东,芒稻河(高水河)以西,凤凰岛以南区域范围内(即生态科技新城核心区、杭集镇、泰安镇)
3、禁止内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此前发布禁放烟花爆竹地址:
廖家沟至壁虎河水域与京杭运河交界处以西,国道 328 以北,启扬高速公路以东,宁启铁路以南区域内。
①江都:北至启扬高速,东到G233国道,南到沪陕高速,西到芒稻河水域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接壤。
②宝应:城市规划区内西至运河东堤、南至宝南路、东至233国道、北至宝胜路。
③仪征:城区新S333省道(天宁大道)以西、胥浦河以东、宁通公路以南、长江以北区域内。
④高邮:西至运河大堤、南至南外环、东至捍海路(东外环)、北至北外环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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