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区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导语 江都区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办理啦!办理对象条件、需携带(提供)的材料、办理流程等详见正文。
扬州江都区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部署,江都区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于8月5日开始办理,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经批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办理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入学前户籍在扬州市江都区;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4.当年未获得其它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特殊情况下可由借款学生的近亲属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自然人,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扬州市江都区。
三、贷款有关政策
1.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2.还款期限:学制+15年,最多不超过22年;
3.还本宽限期:5年;
4.贷款利息: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免收利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产生自付利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四、提供材料
(一)首贷申请
1.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
3.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
4.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借款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请提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申请填写并打印签字);
友情提醒:首次贷款借款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现场办理。
(二)续贷申请
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远程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交相关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收缴材料,输入借款信息,签订、打印《借款合同》;
3.签订、打印《受理证明》;
4.工作人员在助学贷款系统内完成申请,汇总提交省资助中心;
5.学生持《受理证明》到校报名,在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六、办理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仙女镇龙川北路8号)403室。
七、办理时间
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1:30 、14:00-18:00)。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14-86860064。
来源:江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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