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导语 根据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如下:

  2024年11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根据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如下: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11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4日至2006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其中,对于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临床医学)的岗位,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5年5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jiangdu.gov.cn),查询《2024年11月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扬州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企|社区|大厂招聘汇总、报名入口|公告|条件|材料。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