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结婚证补办指南

导语 本专题为大家讲解的是扬州市结婚网上预约、结婚证办理、结婚证补办等相关的办事信息,大家可以通过本专题的内容了解更多办理结婚证的相关信息。

补办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的;

4、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5、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或经办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补办材料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携带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彩色合影证件照片。

户口簿载明夫妻关系的当事人携带以上材料直接办理,户口薄不能体现夫妻关系的,还需要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夫妻关系情况证明;

2.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如生育登记证、独生子女证、房产证等)。

补办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扬州市广陵区运河西路215号

0514-87311544

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

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245号

0514-87982020

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江都区新都北路20号

0514-86869520

宝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宝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宝应县同心路99号 机关三幼东侧)

0514-88279366

仪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仪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勤丰路60号

83417656

高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高邮市万金路8号(市妇幼保健院北三楼)

0514-8464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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