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导语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扬府办发〔2015〕98号),以及《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扬人社〔2019〕160号):

  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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