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工医保办理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怎么办

导语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职工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职工医保办理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怎么办?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职工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谁要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和医保待遇衔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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