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办理指南

导语 申请条件为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及无工作的男职工配偶、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女职工(参加工作至退休前)。

  申请条件

  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及无工作的男职工配偶、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女职工(参加工作至退休前)。

  办理材料

  1、《扬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申请表》;

  2、结婚证;

  3、《生育登记证明》;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5、产检票据;

  6、住院票据;

  7、住院费用清单;

  8、出院记录。

  9、《异地生育申请表》

  备注:详见《扬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申请表》。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待核准,30天内办结。

  办理时间

  每月1-25日的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

  邗江区:新城西路178号;

  江都区:江都区浦江路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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