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2022六税两费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哪些主体

导语 政策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为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政策享受面,促进和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文件规定,

  政策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苏财税〔2022〕6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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