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导语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政策自2022年4月24日起施行,4月24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当前,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比已持续下降至较低水平,为促进扬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了适度调整。

  时间:该调整政策自2022年4月24日起施行,4月24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最高额度: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原政策:

  从2019年10月15日起,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35万元恢复至5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从21万元恢复至30万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目前的0.3上调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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