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哪些情况需要申领临牌

导语 机动车未销售的,新车出口销售的,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等情况,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①未销售的;

  ②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③新车出口销售的;

  ④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⑤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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