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直参保人员办理病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导语 扬州市直参保人员办理病退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扬州市直参保人员办理病退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
简介:病退,一般指的是因病非因工失去劳动能力,提前办理的退休手续。这是一种对失去劳动能力人员的特殊保障。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办理病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退休】可获关于扬州退休相关指南、仪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地点、时间、材料等内容。